越南《劳动法》(2019年修订版)对劳动合同的签订有详细规定,涵盖合同类型、形式、内容、试用期及续签等关键方面。以下是核心要点:
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
适用于无法确定工作完成时间或工作期限超过36个月的情况。
外籍员工因工作许可限制(最长2年)无法签订此类合同。
固定期限劳动合同
期限不超过36个月,外籍员工的合同期限需与工作许可一致(最长2年)。
续签限制:雇主最多与同一员工签订2次固定期限合同,第2次到期后若继续雇佣,必须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。
季节性/临时合同
期限短于12个月,适用于临时性或季节性工作。
书面形式
除3个月以内的短期合同可口头约定外,其余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,一式两份(雇主与员工各执一份)。
需以越南语签订,或采用双语(如越南语+英语)。
必备条款
包括工作内容、地点、时间、薪资、合同期限、社会保险、劳动安全等。
未成年员工(15-18岁)需法定监护人同意。
时长:根据岗位类型分级:
企业高管:≤180天
高等技术/专业岗位:≤60天
普通技术岗位:≤30天
其他工作:≤6天579。
薪资: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正式工资的85%。
终止权:试用期内双方可无条件解除合同,无需赔偿。
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后,若员工继续工作且雇主未在30天内续签:
原为固定期限合同→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;
原为季节性/临时合同→视为2年固定期限合同。
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工作许可有效期(最长2年)。
需办理劳动许可证(工作超3个月),豁免情况包括:短期商务签证(≤3个月)、董事会成员等。
社会保险:试用期员工无需缴纳,正式员工需强制参保57。
违法后果:未签订书面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固定期限合同,并面临劳动监察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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